邱兴华
案件回顾
2006年7月15日晚10时许,凤凰山下的许多村民看见山顶附近发生大火。次日上午,6名护林员上山扑火,登至海拔2128米的道观铁瓦殿,赫然见到殿内躺有死者,血迹满地,两间房被烧塌。当地平梁镇派出所警察赶到,往里搜寻,总共有10人分别死在3个房间,其中6人是道观人员,4人为香客,9男1女,最大的63岁,最小的12岁。
更让人胆寒的是,道观住持熊万成的心被剖出,切成丝下锅炒熟放在一个盘子里,里面还有他一个眼珠。他的脸被砍了五六刀,胸脯和脚上亦分别被挖掉3块肉,扔在两个房间里。其余9人则尸身完整,明显是被重量级的锐器所砍,“几乎都是一刀致命”。
他们身上覆盖着道观里的红布。五爱村村民詹本模在抬运尸体时,发现其中7人是裸体,包括60多岁的道观女厨师。在真武祖师的供桌前,凶手在一纸盒上留下两行血字:“古先帝不淫乱违者杀,圣不许将奸夫淫婆以……”并留下农历时间,正是火烧铁瓦殿的当天。供桌旁躺有一只死鸡,似被凶手祭祀所用。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潜逃
案发后,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邱兴华,并组织警力全力投入缉捕。8月2日下午,藏身深山密林的邱兴华,被当地一名上山打猪草的村民发现。安康警方当即调集200余名警力,在当地政府及村民的配合下展开围山搜捕,目前已发现疑犯数处藏身地点和一些遗弃的随身物品。
多名村民曾发现疑犯
发现邱兴华踪迹的是石泉县后柳镇一村民。8月2日下午6时左右,该村民到自家屋后的山上打猪草,突然,有人用石头砸了她一下,她回身一看,发现一个人藏在芭蕉树后。这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短袖,脚上穿草鞋。她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此人就是邱兴华。
据该村民介绍,她看到邱兴华后很害怕,因为村里人都知道邱兴华出事了,警察正在找他。当时邱兴华说自己肚子饿了,问她有没有吃的。她说身上没带,不过可以下山到家里去吃。邱说不敢去,山下有警察。随后,邱起身离去,并威胁她不要和任何人说见到他。
案发后,多名村民曾在山上看到过邱兴华。但没有人知道邱兴华的确切位置。村民说,邱兴华从小生活在这里,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何况这里山太大了,树高草密,藏个人很难被发现。
追捕
案发地区地处深山交通不便,但经过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大力工作,周边群众被充分发动。
8月2日下午6时左右,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一村民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山间活动,由于犯罪嫌疑人邱兴华老家就在一心村且与村民大都熟识,该村民最终辨认出可疑人员正是被通缉的邱兴华,并立即向警方举报。
接报后,各级公安机关火速行动赶赴一心村,在极短的时间内对犯罪嫌疑人现身区域及周边山脉进行了封锁合围,安康市武警支队等单位也立即派出增援力量驰援事发地。
数百名公安、武警、乡干组成的搜索队,携警犬对合围山区进行地毯式搜索。
为杀人逃亡做足准备
如果不是老伴连打3个电话催他买水泥,担任铁瓦殿民主管理委员会出纳和治安员的廖德生很可能也命丧黄泉。7月14日这天正逢庙会,管委会7名成员全都在铁瓦殿相聚。下午5时半,廖德生离开铁瓦殿下山。晚7时左右,在狭窄的山径上他与见过一面的香客邱兴华相遇。邱背个黑包,手牵一只花皮小狗,廖停下搭讪,邱兴华含糊应答,自顾闷头上行。
警方据此怀疑邱兴华是凶手。当他们赶到邱的外甥家时,邱早他们4小时离开,去了汉江对岸山上一朋友家。警方迅即赶往,山高处的邱兴华似有察觉,本说好留宿的他突然急急收拾东西告别朋友,自此消失在莽莽群山之中。
这天,邱兴华先是在外甥家的商店里要了一双新凉鞋,而后偷偷把铁瓦殿上穿着的皮鞋扔了。晚上,他趁黑摸进一家农院,偷了一双棉鞋。最后,他把棉鞋也扔了,穿了一双草鞋。
在闷热干旱的天气里,案发前他就随身携带一件宽大的毛线外套。有人问:“你带毛衣干吗?”他说:“毛衣好啊,能穿能睡。”那时他就已经为杀人逃亡做了充足准备。但在如惊弓之鸟、疲惫不堪的日子里,他陆续把身上的物品扔在了大山里,包括这件毛衣,一把扳手,从道观里带出的白糖,一本经书,死者手上的一枚戒指。不知为何,烟瘾很大的他甚至还丢下了两包没有拆开的香烟。
案发现场高度戒备
8月2日,背一把杀猪刀的邱兴华出现在凤凰山南老家3公里外的一个山沟里。同村一名妇女上山打猪草时看到了他,邱向她讨要东西吃。这名妇女回家后报警。半小时后,大批警察火速赶来,但邱已逃之夭夭。
此前十多天,邱兴华已数次出现在村民们的视线里,他还进入村民家中,笑嘻嘻地索要衣物。虽然案发后不久,当地警方即广发通缉令,7月26日公安部更以5万元赏金发布A级通缉令,安康、西安等地车站如临大敌,但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邱兴华老家山里,许多村民直到8月2日见警方地毯式大搜山才知道邱兴华犯下大案。
8月5日早上,凤凰山北的五爱村6公里外一个临时工棚里,两名夜宿山下的川籍漆匠一路说笑着归来,发现锅里正烧着饭,桌上碗中还有一团饭尚未吃完。两人料是邱兴华刚刚离去,慌忙下山报警,数百警察再次赶到,仍不见邱的影踪。
自此,即警方在邱的老家和现在租住地值守之后,这个工棚和山顶的铁瓦殿亦有警察连日蹲守,饮用水和食物均从县城运至刚通公路的五爱村,再由村民搬运上来。除了村庄,这两个地方是方圆数十里仅有的几处人烟,警方期望通过此举把邱兴华逼出深山,或等邱过来寻食时能逮个正着。
为此,这些天来铁瓦殿的大门在夜深时总是虚掩的,民警们轮流在院内蹲守。案发多日过去,铁瓦殿内仍可闻到血腥,3个房间的床上和地上满是发霉的血迹,苍蝇和飞蚁到处乱飞。警方封锁了正殿,在旁边一所屋子里工作。
负责此地的平梁镇派出所指导员王天勇说,邱兴华已有10条人命在身,如果逼得狗急跳墙很可能向民警反扑,因此大意不得。为了辨认他是否会从烧塌的房间窗户进入铁瓦殿,民警们特意在几个地方放了些水,每次查看时还要数数供桌上的水果和糖少了没有。
民警们没有动用这里的厨房,而是在院门口架锅烧水,每日泡方便面充饥,以致后来一听说方便面就恶心。每当有咸菜送来,烧熟一锅米饭,便感觉像过年。
千余群众送给养
而在凤凰山山南——警方集中了大部分力量重点搜索的区域,连续的地毯式搜山,和炎热干旱的天气,更使大家异常辛苦。“这是一场战役。”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勇说。除了与邱兴华斗智慧、比耐力,警方还要和毒蛇、马蜂、野狗作战,和中暑、受伤、过敏交手。夜晚的搜寻中,他们不敢开手电,怕被邱兴华发现,潜伏时不能睡只能蹲。几次听到林中响动,屏息合围上去才发现是一头小野猪,或是一只刺猬。
如果能从空中俯瞰,500余搜山人员其实就像被群山吞噬一样。一名外地记者渡过汉江,气喘吁吁爬到山脊上的邱兴华老家,抬头望着更远处的山峦说,他终于知道为啥邱兴华能一躲就是一个多月。警察补充道,他昼伏夜出,在暗处,而我们在明处。
汉阴、石泉两县6个乡镇组织政府干部和当地群众,共千余人先后组成小分队,轮番背扛肩挑将水、食物以及各种物品送上山,密切配合警方的一次次搜捕行动。后柳镇的三个村以村民家为点设立了后勤保障中心,搜捕人员可以在村民家中吃上一口热饭,睡到一张木板床。据了解,仅此项物资支出约万元。汉阴县公安局局长邱祖满说,当山上的村民跑几里山路将一壶开水送到山顶的哨卡时,几名搜捕人员感动地流下了眼泪,“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壶开水的支持”。
为什么不用警犬呢?很多人有这个疑问。陈长勇解释说,除了邱兴华经常有意换鞋,他遗弃在山里的物品被发现时,也过了使用警犬的有效时间。而习惯了平地作战的警犬,来到山高坡陡、急遽上下、荆棘密布的凤凰山中,没几天便累得不行了,“还是人更能调节”。
警方不断调整方案,逐渐把合围圈集中到方圆20平方公里的区域,里面又包含有几个更小的合围圈,但随着时间推移,外界的疑虑开始增多:邱兴华是否已自杀或死亡?或者,他早已逃出了合围圈,警方是在进行一场空耗精力的战斗?8月16日下午,搜山已过去半个月仍无邱兴华消息,陈长勇的语气显得很慎重:“从警方掌握情况来看,邱在包围圈内的可能性比不在包围圈的可能性大。”他的依据是,8月2日从发现邱兴华到警方作出反应的时间不超过50分钟,这个时间里邱很难逃脱到包围圈外,而且日后又陆续发现了他的行踪,无不在警方的包围圈内。
他也不认为邱已自杀或死亡。“当地人都说这里山有多高,水有多长,虽然炎热干旱,但山泉水一直不断,这个季节苞米已经成熟,地里有旱黄瓜,山里有山梨等野果,当地人在山里躲一两个月并不难。另外,这里的蛇大多是无毒的,蛇咬中毒而死的可能性很小。”
陈长勇接着表示,包围圈也不是万无一失的,“但除非有证据表明他已逃出合围圈,我们才撤,否则,无颜见人。”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警方坚定的搜山目标。但事实表明,邱兴华成功逃脱了布控严密、明哨与暗哨相结合的三道防线。在逃亡35天、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22天、500余警民地毯式搜山17天后,他在位于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的家门前被抓。如果不是他回家心切,警方的搜捕不知会持续到何时结束
落网
历经5天搜索未果后,警方变明哨为暗哨,8月19日20时20分左右,陕西警方经过侦查发现邱兴华现身于他在佛坪县大河坝乡租住的民房内,随即迅速实施抓捕,并一举将其抓获。经过初步审查,警方已经基本确定邱兴华的犯罪事实。至此,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告破。
邱兴华为人
疑犯邱兴华是个什么样的人?什么原因使他一次连杀10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毒辣,甚至连无辜的儿童也不放过?他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在乡亲们和家人眼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有村民说邱给人修理机器不一次修好,老玩心眼
邱兴华今年47岁,原籍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二组,初中毕业。1999年冬天,邱与其妻何某带着两女一儿搬离老家租住。
一名网友说,他应该是一个“极端变态的恶魔”。
一名开挖土机的当地工人说,“他力大无比”,能抱得起150公斤重的柴油机。
一名警察说,他能一天走100多里山路。
邱兴华的姨夫却说,他很瘦小,干不动重体力活,“为人也比较温顺”。
而邱的同村村民都说,他是个哄人成名、不务正业的人。
邱兴华,47岁,陕西汉阴县后柳镇一心村二组何家梁人,初中毕业,生长在一个刻有“耕读传家”牌匾、七八户农家挤住的清代干打垒院子里。但他不满足做一个农民,在镇中学读书时,常在周末随一名老师下乡修理柴油机,渐渐精通于此。因家境困难,他还学会了雕刻印章,一天能刻3个,赚得0.9元钱。
1985年,26岁的他要娶对门小他6岁的邻居何冉红,但何家父母对他印象极差,认为“读初中时就学会做生意,油得很,不像个种田的人”。邱兴华偷偷把女方带到附近乡镇生活一段时间,逼迫大人接受了这门亲事。
2004年,邱兴华一家在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四组一村民家租住至今。
搬到佛坪县大河坝乡后,邱兴华夫妇起初以打渔为生。但不久后,经常在外跑的邱兴华开始在西汉高速公路佛坪段的工地上打工。然而,邱兴华并不甘心当一名农民工。此后,逐渐与个别工地的基层管理人员熟悉,并联系到土方工程进行承包。承包工程,邱兴华也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不少。邱妻何某说,2005年,他承包了一处工程后,请了些人来干活。一开始,工程进展很顺利,但快完工时却出事了。一个工人被土方塌伤,看病花了好多钱。最后一结算,工程亏了好多钱。
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村民老阮说,邱兴华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忙活,脑子活络,为人精明,他不仅对机械比较精通,而且也略通家电修理。靠着这些手艺,邱兴华交往范围极广。
提及邱兴华修理柴油机的手艺,石泉县池河镇一名认识他的群众说,“邱为人不地道”。他给人修理机器时,并不一次修好,而是老玩心眼,人为设置一些故障。经常是刚修不久,机器又坏了,又得花钱请他来修。
邱兴华一家的生活并不富裕。对此,老家有村民认为,邱兴华的聪明是用在了别处。因为盗窃,邱兴华曾三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予以治安处理。有一次,邱兴华过路时看到人家的柴油机,就把里面的机器拆了,只留下空壳子,为此,邱兴华曾被派出所处理。
杀人动机
2006年6月14日,邱兴华和妻子登上铁瓦殿,给儿子抽签问卦。在山上,邱兴华果然找到了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
6月26日,夫妻俩再次上山祭祖,并且一直在山上住了7天。铁瓦殿管理人员廖德生证实,邱兴华夫妇上山前,还曾到他家吃过饭。在铁瓦殿,邱兴华夫妇多次与管理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其中,最激烈的一次冲突,与两块石碑有关。
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一直放置在铁瓦殿山顶露天处。邱妻何某说,算卦的老人说多给祖先烧香火,把祖先的石碑照料好,一家人才会得到祖先的保佑。邱兴华找到石碑后,为了让祖先的石碑免遭风吹雨淋,就擅自将石碑挪到屋檐下。
挪碑一事,引起管理人员极为不满,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大吵了一阵。最终,因为铁瓦殿管理人员不允许,邱兴华只得将石碑又搬回露天处。
此外,邱妻何某在山上留宿期间,曾在厨房帮忙做饭。何某说,有一次做早饭时,她将前一天的剩饭混进了新做的饭里。厨师陈世秀知道后,狠狠将她斥责了一顿。在住宿方面,因为邱兴华夫妻不守规矩,也曾遭管理人员训斥。
汉阴警方一负责人认为,邱搬离老家后屡遭挫折,贫穷生活没有改观,邱的思想逐渐产生变化。促使邱心理发生大变化的时间大约在今年3月,此间邱一直在一公路建设工地打工。据一起打工的工友说,邱开始人很开朗,后来变得沉默寡言了,每天要抽两包烟,很少再与人交往。邱兴华把自己的不幸,看成了命运的不顺,开始迷信问卦。
有人分析,迷信问卦后,邱把改变生活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对祖先石碑的祭拜上。但铁瓦殿管理人员却阻止了他挪碑,击碎了他依靠祖先庇护兴家立业的梦想。邱兴华将自己的生活挫折,全部怪罪在铁瓦殿的管理人员头上,一怒之下杀人泄愤。
庭审
2006年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依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一审宣判后,邱兴华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11月31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对邱兴华案,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提出疑点,称应该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部分司法专家则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
12月28日上午9:50分,邱兴华被押到刑场,9:57分被执行枪决。
邱兴华被执行死刑有四失
一是法律对罪犯的灵魂挽救失败。邱兴华他至死都没有改悔。他究竟是不是有精神病,最终未能有权威的鉴定,执法部门枪毙的可能是一个具有精神病的人,这也使得执法的意义大打折扣,法律的尊严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嘲弄。
二是有关执法部门的公信受到损害。正如其律师所称,根据程序法的规定,作为邱兴华的辩护人,应该在开庭的前三日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而该律师是在27日上午11时才接到安康法院的电话,法院的这一做法明显违背了程序法。另外,我国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把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但是,陕西省高级法院如此迅速地作出了二审的判决,并且迅速执行,甚至连提前三天通知律师的规定都违反了,这一点不能不让人对其动机表示怀疑。事实上,从新闻报道披露的各种细节来看,邱兴华确实有存在精神疾患的可能,然而,当地法院匆匆决定对邱兴华执行死刑,反指媒体和专家“炒作”,这是对公民正当权利的重视不够,是对生命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势必因此受到损害,公信力遭到损害。
三是相关司法制度的完善失去了一次良机。邱兴华一案影响大,应该不应该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鉴定所引发的争论,很具有法理探讨价值。现在邱兴华已经被执行死刑,使得此案戛然而止,许多后续的法律程序探索无法再开展。
四是社会公众失去了弄清真相的可能。邱兴华究竟是不是有精神病,作为此案至关重要的一大真相,因为邱的被处死,许多对此存疑的公众也就永远失去了了解真相的可能。
陕西高院对这一案情重大复杂、存在严重争议案件的二审前后不过20天,其间也仅有12月8日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开庭,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审结期限为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1个月。同时,邱兴华从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到被枪决只有57分钟,而法律上所谓的“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意味着宣判完毕就必须立即验明正身、拉上刑场,而是指原审法院在接到最高或者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而陕西高院对邱案如此神速地审理、判决和执行,到底是司法效率的空前提高,还是为了尽快造成既成事实,不预留一丁点“枪下留人”的机会?这不能不让人生疑。
这里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细节,宣判期间,邱兴华的妻子仍在赶到法庭的路上,对宣判并不知情,还是记者把判决结果告诉她的。宣判死刑却不通知死刑犯的家属到庭,这难道仅仅是司法行为缺乏人性化吗?对家属暂时封锁“死讯”,恐怕难脱为更好地“立即执行”而排除干扰之嫌吧?
邱兴华案是轰动全国的大案,其审判尚且如此草率而功利,那么对近期发生的社会影响小的刑事案件,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死刑复核权上收大限到来之前会否也如法炮制呢?为保证死刑复核权上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对死刑案的二审实行开庭审理,不走形式,从此案看来,真是有些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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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感恩的心 于 2008-10-27 18:09 编辑 ]